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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传闻法则保障被告人对质权的比较优势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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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传闻法则保障被告人对质权的比较优势

作者:陈卫东 简乐伟

第一作者:陈卫东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11

卷号:33

期号:6

起止页码:76-80

中文期刊名: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传闻法则;直接言词原则;对质权;

摘要:作为英美证据法中最重要的规则之一,传闻法则近年来虽然对传闻的限制逐渐放宽,但其根基并未动摇。为了解决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率低、书面审理方式使用率高这一难题,法学界目前存在着引入传闻法则和引入直接言词原则两种不同的方案,其主要分歧是我国是否存在传闻法则发挥作用的条件,实质上是对被告人对质权的保障力度。较直接言词原则而言,传闻法则较好的保障了被告人对质权,其比较优势在我国刑事司法改革过程中不断显现。

分类号:D925[诉讼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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