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重庆试点开征房产税何以能够通过宪法之门 被引量:8
Why as a Pilot Projectg, Collecting Real Estate Tax in Shanghai and Chongqing can be Through Constitutional Test
中文题名:上海、重庆试点开征房产税何以能够通过宪法之门
作者:欧爱民
第一作者:欧爱民
机构:[1]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年份:2012
期号:1
起止页码:54-59
中文期刊名: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房产税;法律保留;平等保护;比例原则;
摘要: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庆两地试点开征房产税,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其中不乏反对之声。在各种质疑声浪中,开征房产税违宪的观点最引人注目。持此观点的人认为:开征房产税违背了法律保留原则、平等保护原则、比例原则。应当缓行。但从专业的宪法角度而言,上述质疑值得商榷。虽然沪渝两地所采取的举措并非尽善尽美,但仍能通过上述宪法原则的检验,开征房产税虽然对公民的财产权构成了限制,仍处于立法裁量许可的范畴,是合宪有效的。不过,加快税收民主化进程已势在必行。
分类号:DF2[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