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侵权行为中受害人过错制度的适用研究——以《侵权责任法》第六章到第十章为中心 被引量:6
Study on Application of Comparative Fault in Special Tortious Acts --Based on Stipulations from Chapter Six to Ten of Tort Liability Law
中文题名:特殊侵权行为中受害人过错制度的适用研究——以《侵权责任法》第六章到第十章为中心
作者:王竹
第一作者:王竹
机构:[1]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65
年份:2012
卷号:27
期号:1
起止页码:79-87
中文期刊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受害人过错;特殊侵权行为;危险程度;
摘要:侵权责任法上的受害人过错制度分为受害人责任、过失相抵责任和比较责任三类。《侵权责任法》在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对受害人过错制度作出了一般性的规定,特殊侵权行为部分对受害人过错制度的规定则分为明确规定、适用特别法规定和无特别规定三种情况。《侵权责任法》第六章到第十章的受害人过错制度的适用具有特殊性。第九章高度危险责任按照危险程度可以分为极端危险责任、极度危险责任和高度危险责任三类,可以准用于醉酒驾驶和环境污染责任。
分类号:D923.7[民法]
收录:BDHX:【BDHX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