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最密切联系原则与冲突法基本制度的辩证思考
作者:马志强
第一作者:马志强
机构:[1]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年份:2012
期号:1
起止页码:110-113
中文期刊名:理论月刊
中文关键词:最密切联系原则;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外国法;查明;
摘要: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法律选择的指导原则,也是法律选择的方法,其在确定准据法的过程中,一定会与适用冲突规范的各种制度在不同程度上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出现为识别冲突的解决注入了新的活力,而识别对最密切联系原则也具有一定的反作用。最密切联系原则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分别代表了不同的意志,但不能将二者绝对对立,也不能理解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地位绝对高于最密切联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广泛采用冲击了反致制度,也使当事人的法律规避行为逐渐失去意义。在引入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法律关系的领域,外国法的查明是确定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的前提和基础。
分类号:D920.0[理论]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_E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