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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习惯的法律渊源地位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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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习惯的法律渊源地位

作者:彭中礼

第一作者:彭中礼

机构:[1]湖南行政学院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06

年份:2012

期号:1

起止页码:37-45

中文期刊名: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习惯;法律渊源;可以的法律渊源;

摘要:法律渊源是在解决纠纷时,法官在多样性的规则中寻找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当规则的来源。在我国,习惯是特殊情形下的权威理由,也是可供论证的实质理由,所以习惯具有法律渊源地位。从理论上看,法律渊源可以根据位阶的不同分为必须的法律渊源、应该的法律渊源和可以的法律渊源。可以的法律渊源,是对习惯法源地位的经典描述。习惯作为法律渊源具有现代司法意义,主要是补充法律漏洞和平衡个案。

分类号:DF02[法制与民主]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_E2012_2013】;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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