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的独立性与商事审判的独立化 被引量:33
The Independence of Commercial Law and the Independency of Commercial Adjudication
中文题名:商法的独立性与商事审判的独立化
作者:赵万一
第一作者:赵万一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12
卷号:30
期号:1
起止页码:54-64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商事审判;独立化;制度设计;
摘要:商事审判独立化既是商法独立性的必然要求和主要标志,同时也是实现商法独立性的重要保障,没有商事审判的独立化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商法独立。实现商事审判独立化的关键首先在于确立独立的商事审判理念,这些理念主要包括重效率的审判理念、侧重动态保护和强调利益均衡的审判理念、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审判理念及促进商事交易效率与安全并重的理念等。在商事审判程序的具体设计上,应当在充分把握商事审判特殊性的基础上,建立独立的法官队伍并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做出必要限制,注重法院司法能动性的发挥,确立商事惯例和商事判例作为法律渊源的地位和作用,注意发挥诉讼替代程序在商事纠纷争议解决中的作用,强化诚信原则在商事裁判中的独特作用,充分尊重国际惯例在商事审判中的作用。
分类号:D926.22[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