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生产、销售假药罪作为行为犯的刑法经济评析     被引量:4

收藏

中文题名:生产、销售假药罪作为行为犯的刑法经济评析

作者:刘晓莉 计拓

第一作者:刘晓莉

机构:[1]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吉林长春130117

年份:2011

卷号:26

期号:6

起止页码:75-80

中文期刊名: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中文关键词:生产;销售假药罪;行为犯;刑法经济;

摘要:从规范层面看,刑法谦抑要求刑法经济;在应用层面,规制经济犯罪又要求贯彻刑法经济。《刑法修正案(八)》降低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入罪标准,扩大了犯罪圈.使其由危险犯转变为行为犯。成为行为犯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行为与其结果的空间分离使其理论依据更加坚实。程序认定的便捷使其适用更加经济,但是,为了使生产、销售假药罪更全面地符合刑法经济.需要进一步明确该罪的犯罪情节。值得注意的是,基于刑罚必要性的视角。生产、销售假药罪犯罪圈的扩大并不必然符合刑法经济。同时,作为行为犯的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衔接过程过于烦琐。从刑法经济的角度出发,解决这两个罪行的衔接问题还要探寻新的路径。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