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能力的基本理论及立法完善
Study on the Basic Theory and Legislation Improvement of Civil Liability
中文题名:民事责任能力的基本理论及立法完善
作者:杨善长
第一作者:杨善长
机构:[1]渤海大学应用法律研究所,辽宁锦州121013
年份:2011
期号:4
起止页码:74-83
中文期刊名:天津法学
中文关键词:民事责任能力;意思能力;识别能力;连带责任;
摘要:民事责任能力是与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相并列的一种独立的民法上的能力。民事责任能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民事责任能力包括违约责任能力、侵权责任能力和缔约过失责任能力,狭义上的民事责任能力仅指侵权责任能力。侵权责任能力以识别能力为一般判断标准,以财产状况为例外标准,但是要对财产标准的适用设定严格的条件限制,具有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与监护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