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研究
第一作者:闫海
机构:[1]辽宁大学法学院,辽宁沈阳110136
年份:2011
期号:3
起止页码:98-102
中文期刊名:天津法学
中文关键词: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民事责任;特许人;被特许人;
摘要:商业特许经营是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一种重要商业模式,信息披露有助保障被特许人权利、政府监管的实施及社会公众利益的维护,是我国商业特许经营的立法重点。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的主体应限定为特许人,同时针对区域特许人的双重身份予以特别规制。商业特许经营初始信息披露应合理设置时间基准点,后续信息披露应明确及时标准。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易解的标准,披露的法定内容应适当扩张,并建立平衡利益关系的豁免制度。针对特许人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应规定被特许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条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内容,以及特许人对于第三人受此误导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号:D923.99[商法(总论)]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