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概念与功能的四个方面——读齐佩利乌斯《法学方法论》第一章
Four Aspects about the Concept and Function of Law on the first chapter of "Jurisprudential Methodology" by Reinhold Zippelius
中文题名:法概念与功能的四个方面——读齐佩利乌斯《法学方法论》第一章
作者:姚明斌
第一作者:姚明斌
机构:[1]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市100088
年份:2011
卷号:32
期号:3
起止页码:85-93
中文期刊名: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法学方法论;规范性;行动中的法;涵义空间;正义;
摘要:莱因荷德.齐佩利乌斯的《法学方法论》第一章讨论了法概念和功能问题的四个方面。作为命令体系的法在于揭示法的规范性,及其以权属规范体系为基本实现途径;作为"lawinaction"中的法意在说明法的规范面向(效力)和事实面向(实效)的相互关系;作为规整之客观化的法律,则透过语词与概念的区分及由此产生的涵义空间,剖析法律解释将规整客观化的基点及途径。法概念的这三个层面,都服务于实现公平正义这一基本目标。开放社会背景下正义标准的确定以及实现正义的途径,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法学方法论的内涵。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