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辨正 被引量:1
Discussing "the Common not Regulated by Ritual, Scholar- bureaucrat not by Penalty"
中文题名:“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辨正
作者:丁玉翠 李憣
第一作者:丁玉翠
机构:[1]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哈尔滨150080;[2]黑龙江大学民商法学研究基地、哲学博士后流动站,哈尔滨150080
年份:2012
期号:2
起止页码:61-64
中文期刊名:学术交流
中文关键词: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无等级;礼有等级;
摘要:“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不连读,两者涉及两种不同的仪礼。因为庶人无庙,故其君、上轼庙时不必下车回避,此即“礼不下庶人”。君使臣以礼,会见大臣当以礼意而非刑意,故“刑人不在君侧”。自贾谊在《新书·阶级》中以“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对之加以阐释后,所引起的争论迄今未决。在承认“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的前提下,通过对“礼”、“刑”的外延加以限制,将之修订为“某些或某种礼不及庶人,某些或某种刑不至大夫”,这种说法在逻辑上是不通的;而据此否认“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真实存在过的制度,其观点虽有可取,但仍然存在前提性错误;“刑无等级”比“礼有等级”更专制。
分类号:D910.2[各国法律综合汇编]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_E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6424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