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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权力”理念——兼论中国古代社会的政体与法律     被引量:4

The Idea of Power in Ancient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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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中国古代的“权力”理念——兼论中国古代社会的政体与法律

作者:马小红

第一作者:马小红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12

卷号:33

期号:2

起止页码:1-8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权力;政体;法律;

摘要:中国传统社会的制度、价值观与西方确实有着诸多的不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将"权力"视为治国工具,而西方先人一开始就对权力充满戒心。本文分析了孟德斯鸠、魁奈等西方启蒙思想家和梁启超等对古代中国政体的认识,并引申出一个问题,即如何定义中国古代社会的性质。中西不同的权力理念源于对人性认识的差异。先秦儒家认为"人性善",对贤人始终寄予希望;先秦法家则认为"人性恶",主张利用"人性",加强君主的权力。西方先哲亚里士多德则坚持以法治限制人性,制约权力。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权是一个畏惧、荣誉、品德兼而有之的"混合政体",中国的"传统法"是"礼与法"的共同体。

分类号:D920.0[理论]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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