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对中的最大保护原则——以公开劫持人质事件处置为例 被引量:7
Principle of Maximum Protection in Emergency Response ---Taking Case of Public Hostage Rescue as Example
中文题名:突发事件应对中的最大保护原则——以公开劫持人质事件处置为例
作者:陈越峰
第一作者:陈越峰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上海201620
年份:2012
期号:1
起止页码:97-104
中文期刊名:行政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比例原则;最大保护;突发事件应对;劫持人质处置;
摘要: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设定和实施,特别是在以公开劫持人质事件处置为例的社会安全事件处置中,面,瞄着谨守最小侵害原则或强调最大保护原则的选择难题。《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1条第1款所规定的最大保护原则是在谨守最小侵害原则无法回应实践需求的情况下,对措施妥当性提出的更高标准。突发事件应对措施本身的实质合法性调低对侵害性的要求,遵循侵害与危害相适应的原则。但是,最小侵害原则仍然在特定的情境下适用。突发事件应对中对最大保护原则的适用需要受到动态评估和检视,同时需要与最小侵害原则、侵害相当原则结合评价措施本身的实质合法性,此外还应受到均衡原则的平衡和制约。这一原则,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具体实施,在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或者设定具体措施及其裁量基准时也应得到遵循。
分类号:DF3[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