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法学教育的“临床”培养——诊所法律教育本土化困境及其应对 被引量:4
On the Legal Education of the "Clinical" Training——The Plight and its Response in the Localization of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中文题名:试论法学教育的“临床”培养——诊所法律教育本土化困境及其应对
作者:李正新
第一作者:李正新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年份:2012
期号:2
起止页码:48-52
中文期刊名:中国大学生就业
中文关键词:诊所法律教育;本土化;临床法学;
摘要:2000年,在福特基金的支持下,诊所法律教育被引入到我国的法学教育之中。随着几年来的诊所法律教育在我国的实践,诊所法律教育日益显现出在与我国传统法学教育的协调、诊所教育参与人员、财力支持和社会认同上的问题。这构成了诊所法律教育在我国本土化过程中的困境。为此,我国法学教育宜构建相对广义的临床法学,借鉴和吸收临床医学教育经验,以临床法学教育为中心完善我国法学教育。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