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陪审团事实裁决终局性的理据
作者:何永军
第一作者:何永军
机构:[1]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650500
年份:2012
卷号:37
期号:1
起止页码:90-94
中文期刊名: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陪审团;法律审;事实审;既判力;人民陪审员;
摘要:陪审团对事实的裁决之所以具有终局性,根据在于其裁决是公意的反映,其审判是基于同意的统治,陪审团与法官之间的分权制衡有利于保障其裁判的公正性,陪审团决策中立、民主和科学使其裁决的可靠性具有保障,陪审团是非负责机构无法对其追究责任。但人不是万能的,陪审团的原则和精神在现实中也难以完全落到实处,其裁决也时常犯错误,故有必要向相关人士提供救济机会。陪审制的内在逻辑及其蕴含的政治智慧,对于我国的司法改革极具启发价值。
分类号:D925[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