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制度“瓶颈”与制度创新 被引量:38
The Institutional Bottleneck and Innovation of the Mortgage of the Contracted Land Management Right
中文题名: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制度“瓶颈”与制度创新
第一作者:唐薇
机构:[1]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74
年份:2012
卷号:30
期号:2
起止页码:62-71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城乡统筹;政府角色;能动司法;
摘要: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禁止的制度安排严重束缚了农地的融资功能。由地方政府推动的各种抵押试点探索虽具有积极意义,但都走不出“假抵押”、“变相抵押”怪圈,这不但增加了交易成本,且加大了政府自身的市场风险。解决问题的前提在于在城乡统筹和城乡社会保险均等化前提下通过立法重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久化:物权化。同时应当允许成渝两地城乡统筹实验区率先逐步展开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试验,司法也应当区分情况,审慎回应各地的抵押试点。
分类号:DF452[农业土地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_E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