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性骚扰雇主替代责任说质疑 被引量:5
The Question to Substitute Responsibility in the Workplace Sexual Harassment
中文题名:职场性骚扰雇主替代责任说质疑
第一作者:夏利民
机构:[1]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5
年份:2012
卷号:30
期号:3
起止页码:29-38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职场性骚扰;敌意环境型性骚扰;交换型性骚扰;替代责任;自己责任;
摘要:雇主对职场中发生的性骚扰行为承担责任的性质,存在着替代责任说和自己责任说两种相对立的观点。解决职场性骚扰情况下雇主责任的承担有两种路径:侵权责任法和劳动法。通过侵权责任法解决职场性骚扰的责任,雇主承担对自己安全保障义务违反的不作为责任,属于过错责任,自己责任。在劳动社会保障法领域,雇主承担对劳动者保护的法定义务,应该提供给劳动者较好的工作环境,如果雇员违反法定义务致使雇员受到损害,雇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法定义务承担的后果,其实质仍然是一种自己责任。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_E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