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行为入罪的合理性及其立法改进 被引量:11
Rationality of Criminalization of Dangerous Driving Behavior and the Improvement in Legislation
中文题名:危险驾驶行为入罪的合理性及其立法改进
作者:王志祥 敦宁
第一作者:王志祥
机构:[1]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5
年份:2012
卷号:52
期号:2
起止页码:35-42
中文期刊名: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危险驾驶行为;入罪;合理性;立法设计;危险驾驶罪;
摘要:对危险驾驶行为是否应当入罪的探讨,针对的并不是应否弥补我国法律制裁体系的疏漏,其焦点在于是否应当将原本属于行政处罚范围的若干行政违法行为纳入刑事制裁的范围。受当前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对危险驾驶行为的行政制裁明显乏力,因此将若干情形的危险驾驶行为入罪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必须要注意对入罪的范围和程度加以限制;同时,更要认识到,就对危险驾驶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防治而言,关键在于形成多种社会治理手段的整体合力。对危险驾驶罪的立法设计应从罪状与法定刑两个方面同时加以改进:一方面,应在罪状中适当增加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方式,并对各种行为方式均设置"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等限制性规定;另一方面,应在法定刑中增加"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和"单处罚金"的刑罚配置。
分类号:D924.3[分则]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