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中的公共利益界定 被引量:2
Identifying "Public Interest" : Based on Land Acquisition and House Demolition
中文题名: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中的公共利益界定
作者:朱娟
第一作者:朱娟
机构:[1]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江苏南京211815
年份:2012
期号:2
起止页码:84-91
中文期刊名:南京审计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公共利益;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迁;界定标准;评价机制;城市建设;
摘要:作为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法定原因之一的"公共利益",因其内涵模糊不清、界定主体异化,往往成为达到征收与拆迁目的的"法器"。界定公共利益,应首先设定界定标准,同时构建公共利益的评价机制。对于前者,国家须在立法上明确公共利益的内涵,同时在实践中注意多种要素的综合考量;对于后者,国家应强调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作用,摒除行政机关的评价,并赋予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参与评价的权利。
分类号:D922.3[土地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