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程序”作为行政程序司法审查标准的立法建议
Legislative Suggestion About Taking 'Due Process' As Standard for Judicial Review over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中文题名:“正当程序”作为行政程序司法审查标准的立法建议
作者:高洁如
第一作者:高洁如
机构:[1]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安全防范系
年份:2012
期号:1
起止页码:55-59
中文期刊名: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法定程序;正当程序;司法审查标准;立法建议;
摘要:《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将导致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对行政程序的要求改变了"重实体、轻程序"的执法模式。把"法定程序"作为司法审查标准有很大局限性,本文建议将司法审查标准提升为"正当程序"标准。
分类号:D920.0[理论]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