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的刑法调适——以危险犯的扩张为视角 被引量:12
The Adjustment of Criminal Law in Risk Society: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Expansion of Potential Damage Offence
中文题名:风险社会的刑法调适——以危险犯的扩张为视角
第一作者:郭浩
机构:[1]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年份:2012
卷号:30
期号:4
起止页码:121-128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风险社会;行为规制;法益保护早期化;抽象危险犯;
摘要:风险社会的实质是人类在从现代技术手段获益的同时,却无法完全掌控这些手段,陷入对自身行为所可能带来的风险无法预测与控制的境地。风险社会的风险源于人的决策与行为,因此,如何有效管控人的行为,最大限度地规避与控制各种潜在风险,成为人类社会所面临的共同任务。作为社会调控最后手段的刑法也必须针对当前的风险状况及时做出回应。现行刑法基于传统的以实害犯为主的立法模式,无法有效地规制各种风险行为。危险犯的立法设计,特别是抽象危险犯的设置,能够将刑法的保护防线提前,从而达成法益保护的早期化,有利于对社会共同体的安全保障,是应对风险行为的有效处置手段。
分类号:DF611[犯罪]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_E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