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心灵、宗教与宪法
作者:高全喜
第一作者:高全喜
机构:[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2
期号:2
起止页码:133-154
中文期刊名: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宪法;宗教信仰;宪法学;政治宪法学;
摘要:在古典社会,祭祀是最早的宪法制度,个人、宗教与国家三者通过祭祀合为一体。法律捍卫国家宗教的共同信仰,个人只有投身于公共信仰才能享有法律人格。进入中世纪,人的自我意识首次觉醒,个人心灵的安顿转变为追随、信奉耶稣基督从而获得救赎。此时的社会是基督教政教合一的宪制与教权和王权斗争的结合,个人的自由与平等被遮蔽。新教改革确立了个人与上帝的直接救赎关系,信仰上帝从个人义务转变为个人权利。现代国家通过创制宪法直接与个人权利相联系,国家保障个人宗教信仰自由,抵御教权对个人的干预。而关于个人的心灵安顿问题,现代宪法则诉诸于人民主权之上的超验的精神渊源——基督教精神传统。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07234);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