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由制度的检讨与重构 被引量:5
On the Examination and Re-construction of the System of Cause of Action
中文题名:民事案由制度的检讨与重构
第一作者:马登科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12
期号:2
起止页码:94-101
中文期刊名: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案由制度;诉讼标的;法律关系;
摘要:从案由制定时的确立标准以及它在实务中的运用看,案由与民事诉讼标的存在着若干关联。通过对案由意义的检讨,可以发现我国现行案由并不等同于诉讼标的,也就无法具备类似于诉讼标的之功能。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对案由确定的标准——法律关系的认知发生了偏差。传统民法理论认为,法律关系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种,这种分类法在不同的诉的形态中有划分审理的对象——诉讼标的之作用。诉讼标的可以用于确定是否重复起诉、既判力的客观范围,故有必要以诉讼标的理论为依据,调整案由制度。
分类号:D915.2[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