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的”有限责任——合作社的债务责任形式 被引量:1
"Limited" Limited Liability--On the Co - operatlves' Liability Form
中文题名:“有限的”有限责任——合作社的债务责任形式
作者:孙晓红
第一作者:孙晓红
机构:[1]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年份:2012
期号:3
起止页码:148-152
中文期刊名:兰州学刊
中文关键词:合作社;债务责任形式;有限责任;保证责任;
摘要:我国合作社债务责任形式应在平衡合作社社员和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立足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先进的合作社立法经验来确定。我国应对有限责任加以限制,以保证责任为合作社基本责任形态,由合作社法强制加以规定,但如果合作社章程约定了无限责任或两合责任,则不实行保证责任而从其约定。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收录:CSSCI:【CSSCI_E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