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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旧立新:从先发明原则到先申请原则——兼评美国专利改革法案     被引量:2

A Transformation from "Invention First" Principle to "Application First" Principle: Comment on American Patent Reform B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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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破旧立新:从先发明原则到先申请原则——兼评美国专利改革法案

作者:易玲 易亮

第一作者:易玲

机构:[1]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湖南株洲412000;[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年份:2012

卷号:11

期号:1

起止页码:52-58

中文期刊名: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专利权;专利改革法案;先申请原则;先发明原则;

摘要:专利权作为私权,须明定其权利归属,同一个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世界通行的做法采先申请原则,对最先提出专利申请的人以优先取得专利的权利,而美国一直以来采先发明原则。但是,受国际专利调和化运动影响,美国国会开始逐步努力转向采先申请原则,此次美国专利法变革即为其最终结果,尽管学界对于此次变革的前途争议不停,但从整体上来说,采先申请原则相较于先发明原则仍有其进步之处。

分类号:D971.23[法律]

收录:CSSCI:【CSSCI_E2012_2013】;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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