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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界定、侵权责任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    

Scope Definition, Tort Liability and Civil Liability of Lritemet Service Provi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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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范围界定、侵权责任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

作者:杨和义

第一作者:杨和义

机构:[1]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67

年份:2012

期号:5

起止页码:42-48

中文期刊名:重庆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责任;民事责任;

摘要:在网络时代,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著作权民事责任是一个长期面临且需要不断深入研究的问题。因网络技术迅速发展致新型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断出现,目前,法对其无明定,宜在司法解释中界定。本次修改著作权法时应明定,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承担形式审查的事先审查义务,违反规则则承担自己过错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侵犯著作权应对过错所致损害全面赔偿。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CSSCI:【CSSCI_E2012_2013】;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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