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律师伪证罪中的诉讼欺诈
作者:王永杰
第一作者:王永杰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上海201620
年份:2012
期号:3
起止页码:126-133
中文期刊名:学海
中文关键词:律师伪证罪;诉讼欺诈;规制;
摘要:本文所指诉讼欺诈,是指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通过伪造证据、虚构事实等手段,促使法院作出有利于己方的判决,或者不利于对方的判决。律师如果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其社会危害性和对司法公正的影响更大,故《刑法》将其作为单独的罪名进行特别规定。如果设立“诉讼欺诈罪”取代现行的律师伪证罪,不仅同立法原意相违背,也不利于对律师伪证行为的打击,而且将有可能产生新的“口袋罪”。因此,学界关于用“诉讼欺诈罪”取代律师伪证罪的观点,不具有现实意义。
分类号:D924.3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