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惩罚性赔偿的损害填补功能——以美国侵权法惩罚性赔偿制度为启示的研究 被引量:15
The Fill in Function of Punishing Payment to Damage: On the Enlightenment of American System of Punishing Payment in the Law of Rights Violation
中文题名:论惩罚性赔偿的损害填补功能——以美国侵权法惩罚性赔偿制度为启示的研究
第一作者:马新彦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2
期号:3
起止页码:117-126
中文期刊名: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美国侵权法;惩罚性赔偿;损害填补功能;社会性损害;
摘要:惩罚性赔偿的损害填补功能关涉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正当性证成,这是大多数美国学者不遗余力对其进行论证的主要原因。惩罚性赔偿高于受害人可见的实际损害部分,填补的是受害人私人可见损害背后的无形损害。该无形损害通常难以用金钱衡量,这就是惩罚性赔偿通常以可见损害的倍数计算赔偿数额的原因。无形损害可以是受害人私人难以用金钱衡量的精神损害,也可以是难以用金钱衡量的社会整体利益的损害。于侵权行为对社会整体利益造成巨大损害场合,惩罚性赔偿制度能够激励受害人积极主张权利,并借助于受害人个人利益损失的赔偿填补社会整体利益的损害,令被告承担应当承担的责任。
分类号:D923.8[民事其他法权]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