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诉法应增设证据保全制度 被引量:12
System of Preservation of Evidence Should Be Added in Chinese Criminal Procedure Law
中文题名:我国刑诉法应增设证据保全制度
作者:张泽涛
第一作者:张泽涛
机构:[1]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2
期号:3
起止页码:164-180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证据保全;申请取证;救济权;
摘要:在刑事诉讼中,被追诉方申请证据保全与申请取证存在本质差异。增设刑事证据保全制度可以制衡追诉方取证过程中的随意性,避免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和罪轻的关键证据在以后难以取得,又能使无罪的被追诉者尽快摆脱涉讼之苦。同时,增设刑事证据保全制度有助于保持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中规定了刑事证据保全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应该增设刑事证据保全制度,明确规定决定是否实施证据保全的机关、保全申请权的主体、申请证据保全的条件和方式、证据保全材料的审查及处理、实施证据保全的措施以及申请权的救济。
分类号:D915.13[证据制度]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