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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社会型法官的社会性角色及其转型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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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乡土社会型法官的社会性角色及其转型

作者:宋远升

第一作者:宋远升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年份:2012

期号:6

起止页码:135-139

中文期刊名:山东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乡土社会;市民社会;乡土社会型法官;社会性角色;转型;

摘要:法官社会性是基于社会要求、社会环境外在于法官而隐形体现的东西。从乡土社会型法官向职业法官转型是市民社会的要求,也是市民社会催生的结果。乡土社会型法官的社会性既包括风俗、习惯、人情等社会环境的影响和要求,也包括法律本身的社会性。基于乡土社会型法官社会位置的双重性,导致其社会角色本身也发生了冲突,其裁判艺术不是实用主义的,其司法风格也不是法官设计的本义。因此,基于市民社会建构的需要,应当进行理念和实践上的调整,这是一个制度性趋势。

分类号:D926.2[法院]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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