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违法行政行为的转换
作者:张峰振
第一作者:张峰振
机构:[1]江苏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江苏徐州221116
年份:2012
卷号:30
期号:7
起止页码:54-60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违法行政行为;转换;治愈;公共利益;
摘要:违法行政行为转换是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为基础的一种制度。它追求行政经济、效率与法的安定,具有撤销重作等制度不可替代之功能。转换的条件主要是违法行为与拟转换行政行为具有相同的目的,且违法行为中包含了拟转换行为的合法要件。转换的适用对象,主要包括违反级别管辖权的行政行为、部分适用法律错误的行政行为、部分事实认定错误的行政行为。值我国即将修改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复议法之际,应考虑将违法行政行为转换制度明确立法,并详细规定其适用条件。
分类号:DF31[行政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_E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