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划分标准之检视——以中、美两国为对象的比较分析 被引量:2
Inspecting the Dividing Standard of the Central and Local Legislative Authority --A Comparative Analysis between China and the USA
中文题名: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划分标准之检视——以中、美两国为对象的比较分析
作者:王圭宇
第一作者:王圭宇
机构:[1]郑州大学法学院,郑州450001
年份:2012
期号:2
起止页码:21-25
中文期刊名: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中央立法;地方立法;立法权限;划分标准;
摘要:在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标准上,美国采取“影响范围”标准,较好地解决了美国联邦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立法权限划分问题。相比之下,中国采取“重要程度”标准来实现中央与地方之间立法权限的划分,由此导致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划分不清、相互抵牾等诸多问题。借鉴美国经验,我国应转而采用“影响范围”标准。至于对各项事务“影响范围”的判断,则需要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进行制度性构建。
分类号:D920.0[理论]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