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恶意散布他人捏造事实行为之法律定性     被引量:7

收藏

中文题名:恶意散布他人捏造事实行为之法律定性

作者:付立庆

第一作者:付立庆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年份:2012

期号:6

起止页码:107-113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捏造;散布;恶意;他人;

摘要:明知是他人捏造的事实而恶意予以散布以败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何定性,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的理解。无论其被认为构成诽谤罪的正犯还是共犯,都存在解释上难以跨越的障碍。同时,将此行为定性为侮辱罪也会带来新的问题,甚至有将侮辱罪视为口袋罪之嫌。尽管这样的恶意散布行为在情节严重时具备刑法上的可罚性,但在现行刑法的规定面前,对类似行为只能作无罪处理。通过立法变动将类似行为纳入诽谤罪的法网实有必要,而在中国当下,比对个案的实质正义更为重要的,应该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信仰和坚守。

分类号:D912.1[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0744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