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刑事羁押折抵刑期问题研究
作者:袁登明
第一作者:袁登明
机构:[1]国家法官学院
年份:2012
期号:7
起止页码:85-89
中文期刊名:法律适用
中文关键词:刑期;判决执行;现行刑法;羁押;刑事;适用现状;有期徒刑;自由刑;
摘要:一、刑期计算规定适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刑期计算规定司法适用现状 我国现行刑法中,自由刑是刑罚的绝对主体部分。自由刑中,只有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这3种有期自由刑才涉及刑期计算的问题。现行刑法所规定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这3个自由刑的刑期起算均从判决执行之日而非判决确定之日起算(分别见刑法第41条、第44条和第47条)。“判决执行之日”与“判决确定之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判决确定之日”亦即判决生效之日,但判决生效之后并非立即能够送交监狱等行刑机构执行刑罚,交付执行活动也是一个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_E2012_2013】;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