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法益”概念再辨析——德国侵权法的视角
作者:于飞
第一作者:于飞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年份:2012
卷号:30
期号:4
起止页码:141-150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法益;权利;利益;德国侵权法;
摘要:德国民法典立法时,侵权法上的“法益”指且仅指“生命、身体、健康、自由”,从而与“所有权、其他权利”这些主观绝对权利相区分。区分的功能在于使“其他权利”这一开放式概念的扩张功能不及于“法益”,从而实现限制保护人格利益的立法目的。但随着社会、法制及观念的发展变迁,这一区分已经不适宜。现在侵权法上的“法益”概念已经与“侵权法保护的权利”合一。德国侵权法上的“法益”,从来不是指权利之外受法律保护的利益,我国侵权法中,也没有必要在这个意义上设立一个“法益”概念。
分类号:D951.63[法律]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0734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