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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诉审商谈主义的民事诉讼构造观——兼及对民事诉讼法修订与完善的建议     被引量:7

Constructivism of Civil Procedure with Argumentation on Proceedings and Trials: And Advice on Revision and Promotion of Civil Procedura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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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诉审商谈主义的民事诉讼构造观——兼及对民事诉讼法修订与完善的建议

作者:段厚省

第一作者:段厚省

机构:[1]复旦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2

卷号:26

期号:4

起止页码:22-30

中文期刊名: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民事诉讼构造;诉审商谈;心证公开;法律观点公开;

摘要:我国民事诉讼法正处在新一轮修订过程中,民事诉讼构造观应当引领民事诉讼、凝聚裁判共识、修补社会裂痕。基于此,可以考虑以哈贝马斯的商谈法哲学作为建构民事诉讼构造观的方法论,从而建构一种能够促进诉审之间商谈的民事诉讼程序,且以商谈来促成裁判的共识性基础。就我国目前的民事诉讼程序来看,亟须采取的修改与完善的措施,是增加规定法官的心证随时公开义务和法律观点充分阐明义务,以此来促进诉审之间的商谈,使裁判能够在诉审共识的基础上达成。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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