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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既判力客观范围扩张的理论及评析——兼论我国解决民事既判力客观范围扩张之路径     被引量:2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 on the extending Theory of the Objective Scope of the Res Judicata --The Theoretical Ways to Widen the Objectivity Scope of Res Judicata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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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民事既判力客观范围扩张的理论及评析——兼论我国解决民事既判力客观范围扩张之路径

作者:胡军辉 刘佳美

第一作者:胡军辉

机构:[1]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年份:2012

期号:4

起止页码:37-42

中文期刊名: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民事既判力;客观范围;审判理由;

摘要:大陆法系关于民事扩张既判力客观范围的理论主要有五种:一是赋予审判理由以既判力。这种理论直接扩张了既判力的客观范围,但混淆了判决主文和审判理由之间的基本区别,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二是赋予审判理由以争点效。这种理论不能有效防止当事人重复诉讼,且会增加当事人诉累,违背辩论主义的基本精神。三是依据诚信原则赋予审判理由以拘束力。这种理论的不足之处类似于争点效理论,另外:还面临适用条件不明确的问题。四是通过扩张请求权来扩张既判力的客观范围。此种理论从动态的视角来看待请求,很难与传统的既判力客观范围理论兼容。五是通过引入默示的中间确认之诉来扩张既判力的客观范围。这种理论存在着产生前后矛盾判决的极大风险。比较分析上述五种理论,我国可以通过扩张判决主文内容、将与判;夹结论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事实纳入判决主文的方式来解决民事既判力客观范围扩张的问题。

分类号:D923.8[民事其他法权]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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