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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价值取向——兼议夫妻财产约定     被引量:6

On Legislative Value Orientation of the Family Law in China--Agreement System of Marital Property Incidentally Mentio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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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价值取向——兼议夫妻财产约定

作者:刘宏渭 赵军蒙

第一作者:刘宏渭

机构:[1]山东大学法学院;[2]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济南250100;

年份:2012

卷号:33

期号:7

起止页码:79-83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立法;价值取向;婚姻家庭法;约定财产制;

摘要:我国婚姻家庭立法与私法具有一致的价值取向,即正义。但婚姻家庭关系有其特殊性,因而作为身份法又有其自身特点,应以公平价值优先于自由与平等价值。在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问题上更应体现公平的价值取向。

分类号:D923.9[婚姻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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