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专属经济区刑事管辖权的行使 被引量:9
Research on Authority of Criminal Jurisdiction over the Exclusive Economic Zone
中文题名:论专属经济区刑事管辖权的行使
作者:童伟华
第一作者:童伟华
机构:[1]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海口570228
年份:2012
卷号:33
期号:8
起止页码:79-85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海洋法;专属经济区;刑事管辖权;
摘要:对专属经济区行使刑事管辖权是保护主权权利和法理维权的需要,我国一直疏于行使该项权利。《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沿海国行使刑事管辖权既予以肯定又予以限制,我国应在该《公约》规定的范围内积极行使刑事立法管辖权和刑事司法管辖权,在附属刑法中对外国人侵犯我国主权权利及其附属权利的犯罪行为规定刑罚罚则,避免刑事立法空洞化。同时我国应对权属无争议专属经济区依法行使刑事管辖权,对权属重叠或争议的专属经济区根据对等原则行使刑事管辖权.并严格遵照《公约》规定保障当事国、当事船舶、当事人的权利。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