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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民事庭审前程序的功能     被引量:3

Functions of China's Civil Pretrial Proced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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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我国民事庭审前程序的功能

作者:胡晓霞 唐力

第一作者:胡晓霞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年份:2012

卷号:33

期号:8

起止页码:102-106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庭审前程序;多元化;功能;

摘要:我国长期以来秉承庭审中心主义,对于庭审前程序的功能仅定位为为庭审做准备。但当下审前程序的功能已经由单一的准备功能发展为包括准备、化解纠纷等在内的复合型功能,即由为开庭审理做准备以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发展为提供了一个无须审判而结束案件纠纷的解决途径。由此,我国的民事庭审前程序应当具有疏松减压、导向庭审、化解纠纷、整合救济资源与保障社会救济以及彰显庭审前程序价值的功能。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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