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制度空间与“合法化”路径 被引量:7
On the Institutional Space of the Common-law in Ethnic Minorities and the Ways of Legalization
中文题名: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制度空间与“合法化”路径
作者:张殿军
第一作者:张殿军
机构:[1]大连民族学院文法学院,辽宁大连116605
年份:2012
卷号:33
期号:4
起止页码:104-108
中文期刊名: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少数民族习惯法;自治立法;
摘要:少数民族习惯法在一定范围内的民族地区至今仍然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行为的重要规范。民族区域自治蕴含着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制度空间,宪法和法律的诸多条款都为少数民族习惯法进入国家法提供了依据。民族自治地方并未有效地利用国家法的制度安排,通过自治立法吸收少数民族习惯法,进而导致国家法与习惯法在司法过程中的冲突。开展少数民族习惯法调查,加强相关理论研究,自治立法吸收少数民族习惯法合理的、积极的内容,在司法过程中合理借鉴优良的习惯法,能够消除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冲突,实现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良性互动。
分类号:D920.4[学习、研究]
收录:BDHX:【BDHX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