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在破产案件中的适用
第一作者:汪世虎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年份:2012
期号:7
起止页码:75-79
中文期刊名:广西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摘要:在具体的破产案件中,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所规定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可以被界定为法定抵押权。在确定工程款债权在诸破产债权中就破产财产受偿的位次时,应综合考虑《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出台的背景及其功能,考虑破产法的制度功能来合理安排。
分类号:DF525[分则]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_E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