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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制非法集资限度问题研究     被引量:7

On Extent of Criminal Regulation for Illegal Fund-Rai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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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刑法规制非法集资限度问题研究

作者:李振林

第一作者:李振林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上海200042

年份:2012

卷号:10

期号:4

起止页码:82-89

中文期刊名:时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非法集资;限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

摘要:从我国现行金融体系的缺陷和集资参与人的积极促成这两个非法集资的主要成因来看,我们对非法集资的刑法规制明显“过度”了。因此,亟需合理确定刑法规制非法集资的限度。鉴于非法集资行为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只有对这两个犯罪的适用进行合理限定,才能把握好刑法规制非法集资之限度,也才能为民间融资的合法化预留空间。

分类号:D924.3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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