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善意取得制度中善意要件的证明     被引量:27

On Proof of Good Faith Requirements in the Bona Fide Acquisition System

收藏

中文题名:论善意取得制度中善意要件的证明

作者:吴泽勇

第一作者:吴泽勇

机构:[1]河南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2

期号:4

起止页码:149-164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学

中文关键词:善意取得;善意;证明责任;推定;

摘要:《物权法》第106条确立的善意要件的证明责任规则,只能解释为主张善意取得的第三人负担证明责任。尽管善意要件的证明有一定难度,但通过间接证据的运用、经验则的援引以及对方当事人事实主张责任的加重,证明该要件是完全可能的。立法论上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需要结合诸如进攻者角色、盖然性衡量、证明接近之类的实质性因素,以及公示方式与交易习惯、诉讼程序的实际运作、法律政治考量之类的外部因素进行。

分类号:D925.13[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