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我国反垄断法的地方实施
作者:吴宏伟 谭袁
第一作者:吴宏伟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12
卷号:14
期号:4
起止页码:25-32
中文期刊名: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反垄断法;地方实施;地方垄断行为;完善;
摘要: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对垄断行为的执法权由中央执法机构享有,地方相关执法机构只有获得授权后才享有一定的执法权。这种制度安排不利于对地方市场上垄断行为的制止。反垄断法治发达的国家有反垄断法地方实施的实践,而我国反垄断立法却忽略了这一内容。反垄断法地方实施具有巨大的社会价值,我们需要在反垄断法及相关配套法规中对其加以规定,进而全面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以实现反垄断法的价值目标。
分类号:D922.294[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08334);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