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计算残疾赔偿金的制度构想
作者:屈建业 王利冬
第一作者:屈建业
机构:[1]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2
期号:9
起止页码:54-58
中文期刊名:法律适用
中文关键词:《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残疾赔偿金;劳动能力;制度构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丧失;最高人民法院;侵权责任法;
摘要:由于已实施的《侵权责任法》未对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作新的规定,所以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仍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之规定,即“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分类号:D923.8[民事其他法权]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_E2012_2013】;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