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善意取得的合理性分析——兼论知识产权制度与物权制度的兼容性 被引量:4
Reasonable Analysis on Applying Bona Fide to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and on the Compatibility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System and Real Right System
中文题名:知识产权善意取得的合理性分析——兼论知识产权制度与物权制度的兼容性
作者:王国柱
第一作者:王国柱
机构:[1]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山东青岛266061
年份:2012
卷号:30
期号:4
起止页码:87-92
中文期刊名: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知识产权;善意取得;物权;权利转让;
摘要: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客体形态差异不影响两种权利的实质相似性,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不影响其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知识产权的绝对权属性决定了权利的转让需要遵循公示公信原则,并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知识产权的利益平衡功能和善意取得的制度价值具有一致性。知识产权制度和物权制度的兼容性是客观存在的。
分类号:D923.4[知识产权]
收录: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