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死刑案件刑事责任规范化问题研究--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标准规范化的实证考察木
第一作者:孙万怀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年份:2012
期号:9
起止页码:2-14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故意杀人;情节较轻;认定标准;
摘要:故意杀人罪是死刑适用最为集中的一个罪名,侵犯的是刑法保护的最重要的法益。规范认定该罪的“情节较轻”有助于限制死刑的适用。我国刑法未规定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具体标准。因为在一般情形下法定刑的幅度往往与量刑情节无关,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什么情形属于“情节较轻”的标准也比较模糊,导致了量刑畸重畸轻的情况。“情节较轻”认定的标准是:行为人必须具有法定减轻的情节;行为人实施杀人的手段不是特别残忍;行为人是基于可宽恕的动机实施杀人行为;从行为人的认罪以及悔罪态度上分析可以得出再犯可能性较小;从法律效果的角度考量,从轻处罚可以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分类号:D924.3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0746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