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完善我国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探析
作者:冯智锋 高峰
第一作者:冯智锋
机构:[1]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2]西南政法大学
年份:2012
期号:24
起止页码:258-258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旬刊
中文关键词:形式被害人;救助;程序;
摘要:以救济的根据和性质为标准,对刑事被害人的救济可以划分为“刑事被害人救助”和“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两种模式。只有在“国家依法补偿刑事被害人”已经成为社会主流需求的时候,对国家课以补偿刑事被害人的法律义务才具有合理性、可行性。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先实行“国家救助”、后实行“国家补偿”,应当成为逐步建构刑事被害人救济制度的理智选择。因此,刑事被害人救济制度应当遵循救助先行,补偿从缓的原则,即先建立全国统一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经过几年过渡期限,再推行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本文对此略作探析。
分类号:D920.4[学习、研究]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