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我国行政诉讼之受案范围及其立法构建
作者:张溪瑨 颜杰雄
第一作者:张溪瑨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上海201620;[2]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2
年份:2012
期号:8
起止页码:246-248
中文期刊名:求索
中文关键词: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列举式立法;
摘要: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决定着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范围、受行政主体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权范围以及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过窄,有关条款的表述束缚了司法自由裁量权的发挥,同时有关排除性事项的规定也失之宽泛。为完善现行立法,可考虑在保持原法条整体性和立法逻辑结构不改变的情况下,适当扩大可诉列举事项的范围.缩小排除性事项范围,发展新的诉讼类型,最终实现受案范围的列举式立法向概括式立法的转变。
分类号:DF74[行政诉讼法]
收录: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